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国家信息中心主办

财经界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界杂志 > 2014年第十期 > 产经分析 > 正文

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政出台

摘要:在政策的强力助推下,光伏行业回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去年8 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明确基本政策引导框架。但政策出台一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未取得有效进展。据国家能源局统计,上半年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为1GW,仅完成国家能源局年初拟定的全年8GW 目标的12.5%。为此,今年以来,业界一直呼吁着手对相应政策进行调整。
   9 月4 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针对制约当前分布式发电市场发展的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政策调整。相比于去年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此次调整后的“新政”最大亮点在于全额上网及电价补贴方式的全新提法。同时分布式光伏“15 条”新政的出台,也表明了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扶持态度。
   《财经界》记者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为解决分布式光伏发展中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措施缺失、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国家能源局在大范围长时间的调研后,发布了此《通知》, 意在解决上述问题。业界普遍认为,此次“15 条”新政中主要包括以下7 大亮点:
    1、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将得到鼓励。《通知》提出,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 含附属空闲场地)资源,鼓励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开发区和大型工商企业率先开展光伏发电应用。鼓励在火车站( 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系统推广光伏发电,在相关建筑等设施的规划和设计中将光伏发电应用作为重要元素,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了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对各类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受到建设规模指标限制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剂解决或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规模指标。
    2、完善建筑屋顶资源使用权益争端解决机制, 解决项目资源问题。《通知》指出,对屋顶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且适宜光伏发电应用的新建和改扩建建筑物,应要求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地方政府可将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惩制度,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参与相关交易。
    3、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 可自由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通知》提出,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 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通知》还提出,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东北地区66 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 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4、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方式, 允许直售电, 提供融资服务。《通知》指出,在示范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鼓励示范区政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试点,通过设立公共担保基金、公共资金池等方式为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5、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拨付能及时到位, 解决电费结算的问题。《通知》要求,各电网企业按月( 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补贴资金,要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电量预测,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先原则做好补贴资金使用预算和计划,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当地税务部门处理好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和税款征收问题。对已备案且符合年度规模管理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做好项目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情况的统计,并按要求向国家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6、加速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资服务创新机制建立, 解决融资难题。《通知》提出,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地方政府结合民生项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贷款贴息政策。建立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的贷款机制,逐步推行对信用度高的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提供免担保贷款。
    7、进一步完善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运行服务。《通知》明确,在市县( 区)电网企业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 “一站式”并网服务窗口,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并在电网企业相关网站公布。对法人单位申请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及时出具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在项目完成备案后开展相关配套并网工作,对个人利用住宅( 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及时开展相关并网服务。
    而且,针对并网难的问题,提出了在安全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低压接入,接入电网方式出现争议由能源局派出机构协调;电网企业提供的电表要能够明确区分“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并上传项目运行信息。
   《通知》被业界普遍看好, 认为其对分布式光伏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难题都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法,有了进一步地创新。同时还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光伏市场融资通道有望打开,电站建设将迎来高潮,装机规模预计将超过10GW,尤其是南疆、青海、河北等将成为投资青睐之地。虽然地面电站短期比例仍高,但中长期来看社会资本转向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和运营环节是大势所趋。在政策的强力助推下,光伏行业回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关键词:分布式,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