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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摘要: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6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91号,以下简称《批复》),正式批准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老区精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基本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成为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使老区人民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

  《批复》强调,安徽、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抓紧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规划》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安徽、河南、湖北三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的。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批复》精神,正式印发该规划。

关键词:国务院,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