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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商业银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摘要: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8月4日上午,中国政府网刊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为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

  《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根据《通知》,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拆迁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关键词:棚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