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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路上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 年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2015 11 27 日,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实施“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标志着新时期脱贫攻坚战的全面启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工程是“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中最受贫困群众欢迎的工程,作为“当头炮”最先打响。一年来,相关部门紧锣密鼓谋划推动,政策出台掷地有声,部门合力攻坚,全国上下一心。开局之年,这项牵涉面最广、投入大、组织工作难度大脱贫工程,向党、国家和贫困群众交出了漂亮的答卷。

凝心聚力谱新篇

与以往国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比较,“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任务最艰巨、措施最具体,政策更得力,保障更充分,五个“前所未有”凝聚共识、汇聚人心,掀开了我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的新篇章。

搬迁脱贫人数前所未有。现有贫困人口中,仍有约1000 万人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很低,容易遭受灾害侵袭,地区发展空间狭小,国家常规扶贫措施多年,脱贫成效仍不显著,难脱贫易返贫。对这部分贫困人口,搬迁到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更为优越,就业渠道多的地区,从根本时尚破解导致其贫困的障碍是理想的脱贫方式。我国从80 年代在三西地区(甘肃的河西、定西和宁夏的西海固)扶贫中首次开始尝试政府推动的扶贫搬迁,取得了突出的扶贫效果。2001 年国家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开始了在更广泛的贫困地区针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人口的有序搬迁,截止2015 年底,累计投入363 亿元,搬迁脱贫近680 万人,涉及到全国17个省份的贫困人口。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战中,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被作为“当头炮”首先打响,全国22 个省(市、区)1282 个县(市)1000 万需要搬迁脱贫的人口全部列入搬迁计划,书写了人类搬迁历史上最辉煌的一笔。

领导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6 年在青海、宁夏、安徽三次考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慰问贫困搬迁群众,并多次强调,移民搬迁是脱贫攻坚的一种有效方式,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把移民搬迁脱贫工作做好。李克强总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汪洋副总理亲自组织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席在贵州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并亲赴湖北、山西等省进行调研工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易地扶贫搬迁作出重大部署,规格之高,会议之密集,前所未有。

多部门合力攻坚前所未有。“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得到各大部委、各金融机构的鼎力支持,形成了合力脱贫攻坚的强大洪流。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了搬迁哪些人、搬到哪里去、资金怎么来、房子怎么建、如何促脱贫,制定了搬迁脱贫“时间表”和“路线图”;发改、财政、金融从大幅度增加预算内投入、调整地方债务结构、发行专项债、加大财政贴息、给予易地扶贫专项长期低息贷款等多角度,多维破解投资难题,推动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开创了政府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脱贫工程建设的样板。国土资源部出台政策,允许将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同时,还为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 亩,为以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存在的“用地难”解围。自此,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多部门合力促攻坚格局基本形成。

搬迁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十三五”期间,针对1000万需要搬迁人口,国家拿出近6000 亿元,其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00 亿元;通过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由省级政府向有关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项目资本金1000 亿元;通过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 500 亿元。由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省级投融资主体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3500亿元。并指出银行借款由省级政府偿还,县级政府及贫困搬迁人口全无负担。同时,各地还统筹利用已有的其他渠道资金,通过资金整合,集中解决贫困群众搬迁安置区配套的上学、就医、供水、生态恢复、土地整治需要。资金保障充足,为全面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扶贫搬迁贫困户能够得到的实惠同样前所未有。人均补助标准大幅提高,户均自筹数量由以往的七、八万元以上下降到万元以内,实现少投入、甚至不投入即可入住安全搬迁新房,彻底解决贫困搬迁户筹资压力以及举债搬迁现象。

组织缜密前所未有。为了保障在五年内实现1000 万人口搬迁脱贫,有关部门针对以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在2016 年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之际,明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工作要求,明确脱贫标准、搬迁住房标准,资金运作方式,并在工程实施的第一年,全面开展联合督导、督促自查、定期调度、成效考核等方式强化搬迁过程中的质量和效果管理。22 工程所在省(区、市)以国家规划为引领,同步编制省、市(县)级规划,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规划体系。各省在2016 年全部成立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项目县成立县级项目实施平台,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通过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和安全使用。省级层面,各地均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机制,制定搬迁脱贫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完成省级投融资主体组建和运营,并陆续配套出台了扶持后续产业发展、税费减免、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专项政策,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督导问责,县级层面,各工程县按照精准脱贫、精准搬迁的要求,落实细化省级支持政策,在搬迁群众组织、搬迁选址、住房建设、搬迁后就业安置脱贫等方面,展开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出台搬迁人口搬迁后户口迁移、医保对接、土地调整等具体措施办法。自此,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四梁八柱”全面建立,自上而下,合力促搬迁脱贫的工作局面全面打开。

各显其能2016 迎来开门红

2016 年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局之年,也是最紧张忙碌的一年。一是要全面摸底搬迁人口,制定具体搬迁方案,细化出台配套政策,搭建投资平台和项目实施平台,工作琐碎具体;二是建设任务重,当年需要完成249 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搬迁建设任务,同时要对搬迁后就业脱贫进行安排。在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在各级领导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易地扶贫搬迁取得开门红。

年度搬迁任务全面完成。上下一心、众志成城,2016 年取得开门红。截至2016 12 月底,22 个省(区、市)1282 个县(区)易地贫搬迁项目已全部开工,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建设有序推进,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公益岗位、资产收益扶持、低保兜底等脱贫措施陆续到位,2016 24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具特色创新模式。为了进一步保证工程进度,确保贫困人口搬迁脱贫,各省在国家政策框架下,结合本省特点,大胆创新,开创了搬迁脱贫的新模式和新作法。贵州聚焦精准脱贫,工程上坚持在四个严控(严控住房面积,严控建设成本,严控工程质量,严控工程进度),保障搬迁人口“当年项目当年建成、当年入住”的基础上,坚持以岗定搬、以产促迁,逐点逐户建立就业脱贫台账。要求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服务区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就业一人以上,中心村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都有脱贫产业扶持。目前户均就业1.5 人以上,较好地解决了搬迁和脱贫两大目的。陕西省探索推广“四个三”模式,即“三项规划一体编”,同步编制移民搬迁安置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切实做到“三规合一”。三份协议一次签,一次性签订搬迁协议、旧宅拆除复垦协议和脱贫协议,实现先人后房、以户定建、以户定扶、以户定业。三就措施配套跟,落实就业、就医和就学三项措施,保障搬迁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和脱贫发展有门路。三方力量同发力,通过群众努力、政府给力、市场聚力,形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合力,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其他省份也在促进就业、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增加户均补助资金等不同领域行了大胆尝试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任重而道远

尽管易地扶贫搬迁开局良好,随着搬迁任务逐年增加,但未来挑战更加艰巨。

政策解释说明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看到搬迁脱贫的“实惠”,不少没有列入搬迁范围内的贫困家庭也提出搬迁要求,有些地区处于搬迁范围,但不能享受与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同样的搬迁政策的家庭表示“不理解”,基层工作人员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必须更加耐心、细致。

部分地区安置区选址及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彻底搬离“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穷窝”,实现在更具发展潜力的地区安置就业是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的初衷。但是由于我国贫困地区的大多处于远离中心城市,市场经济严重不发达,部分集中连片的山区,甚至连块平地也很难找到,就业容量十分有限。随着搬迁人数越来越多,适宜安置贫困人口、并具备就业发展空间的土地越来越紧缺,对地方政府的配套能力、组织安置能力是个严重的挑战。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入第二年,必须坚定必胜信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国家预定目标,不折不扣完成,确保不能有一个县掉队,有一个贫困人口掉队。坚守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标的理念,切实实现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上的重大改变和飞跃,切实完善搬迁群众所需的上学、就医等公共服务条件,妥善解决搬迁后的户口迁移、养老、医疗保险等政策能够及时对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生活的便利、政策的温暖,坚定脱贫发展的信心,向党和国家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