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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解读九方面热点问题

2017 1 12 日,国家发改委举行1 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出席发布会,并就经济运行, 经济体制改革,三大战略进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 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与回应。

热点一:经济运行

关于投资工作情况。一方面是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16 12 月,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3 个,总投资1840 亿元。2016 年全年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27 个,总投资17044 亿元。

另一方面是12 大类国家重大工程包进展情况。截至2016 11 月底,12 大类重大工程包累计完成投资76565 亿元。已开工48 个专项、502 个项目。

关于价格运行和监管。主要介绍了2016 12 月份食品、猪粮比价、钢材、有色金属、成品油批发价格等情况。2016 年,全国12358 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71.5 万余件, 比上年增长7.94%。其中,价格咨询53.1 万余件, 占74.22%; 价格举报10.7 万余件, 占15.01%;价格投诉7.6 万余件,占10.67%;价格信访678 件,占0.09%。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5.78%

2016 年全年价格举报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停车收费、交通运输、网络购物、商品零售、物业管理,比重分别为:19.91%9.76%9.01%8.95%6.72%。希望这些行业引起重视,通过规范价格行为更方便地为老百姓服务,使举报量能降下来。2016 年全年,消费者对停车收费、网络购物、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医药教育等行业价格问题举报投诉较为突出。

热点二:经济体制改革

2016 年国家发改委承担的26 项中央交办改革任务,有18 项已出台, 有5 项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并即将出台,有3 项已上报。2016 12 月份以来新出台的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等。

同时,国家发改委牵头的重大改革扎实推进。加快实施电力体制改革, 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区、市)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食盐价格从2017 1 1 日起全面放开。稳步实施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体制、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制等改革,也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7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国家发改委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加强国企、产权保护、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土地、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对外开放等基础性重大改革的推进, 同时,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生根,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热点三:三大战略进展

一、一带一路取得重要进展。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实施以来,从无到有、由点及面、进度和成果超出预期。2016 年前11 个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达8489 亿美元, 占同期中国外贸总额超过四分之一,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134 亿美元, 占同期中国对外投资总额的8.3%,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累计投资超过180 亿美元,为沿线国家创造了超过10 亿美元的税收和超过16 万个就业岗位。

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年来,三省市正加快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势,朝着协同发展的目标迈进,协同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协同发展规划体系基本建立。印发实施京津冀十三五规划。土地、水利、医疗卫生等12 个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相继出台京津冀城际铁路网规划、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和农产品流通创新等工作方案。基本构建起目标一致、层次明确、互相衔接的规划体系。

二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序推进。始终把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作为战略核心,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景观提升工程加快建设。

三是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取得重要进展。京张、大张铁路全线开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廊坊段、京秦高速天津段、京台高速北京段建成通车,北京新机场完成投资230 多亿元。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实现向京津冀供水,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120 多万亩退化林区改造任务已经完成,京津保廊4 市主城区实现散煤清零

四是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持续深化。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获国务院批复,京津冀众创空间联盟成立,三省市建立众创空间200 余家。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30 政策措施基本落地,北京创新发展20 条出入境政策措施出台实施,农村股份合作、水资源税、医药产业转移异地监管等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长江经济带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为重点,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强化统筹协调, 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一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等印发实施,形成了以《规划纲要》为统领,相关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

二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启动沿江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成防护林体系建设造林计划132.72万亩, 启动实施贵州草海、云南大理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以及湖北、湖南、重庆、云南、贵州等省市10 个湿地保护工程。

四是加强黄金水道和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安排183 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和1038.6 亿元专项建设基金, 用于长江经济带铁路、公路、机场和港航项目建设。长江南京以下12.5 米深水航道工程已实现初通。

前三季度,长江经济带11 省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达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重庆、贵州的增速都在两位数以上,位居全国前列。长江经济带为推动中国经济这艘大船行稳致远,发挥了重要的战略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

热点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截至到12 月底,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17.8 万例,民航部门累计限制购买机票564.4 万人次,铁路部门限制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其他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201.9 万人次,工商部门限制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7 万余人次,中国工商银行拒绝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55 万余笔,涉及资金65 亿元,芝麻信用对55 万余人进行信用评分扣减等惩戒措施,有4.1 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有699 件偷逃税款案件当事人自动缴清税款罚款合计47.4 亿元。

联合激励服务和产品开发方面。推动税务部门与银监、金融机构建立银税互动机制,将纳税信用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运用市场化金融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级税务部门向银监部门推送892 万条纳税信用信息,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向9 万多家纳税守信企业发放了近15 万笔银税互动贷款,贷款利息控制在较低水平,贷款总额达1548.7 亿元。

热点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6 12 6 日, 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实行房地一体 登记,即将房屋及其建设用地登记收费,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实行零费率。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 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 元。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新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实施后, 全国每年可减轻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负担约5 亿元。

热点六: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

国家发改委、统计局、环保部、中组部等部门,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要求,制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对评价考核的方式、主体、对象、内容、时间以及指标体系、结果应用、组织协调、能力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采取年度评价和五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由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重点评估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侧重于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五年考核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实施,主要考核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 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侧重于强化省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一次。通过年度评价和五年考核相结合, 能够更好地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含考核目标体系中的主要目标,以及有关措施性、过程性的指标,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 个方面、共56 项评价指标,采用综合指数法测算生成绿色发展指数,衡量地方每年生态文明建设的动态进展。考核目标体系, 以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为主,包括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结果、公众满意程度、生态环境事件等5 个方面、共23 项考核目标,体现少而精、避免目标泛化,使考核工作更加聚焦。两个指标体系在指标设置、分类、权重等方面作了衔接,并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热点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

国家发改委会同中部6 省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巩固提升中部地区原有三基地、一枢纽 定位的基础上, 也就是: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提出了一中心、四区的新战略定位, 即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方位开放重要支撑区。

《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是,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

《规划》提出了9 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空间,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二是改革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三是转型升级,建设现代产业新体系。四是做强做优,开创现代农业发展新局面。五是统筹城乡,推动新型城镇化取得新突破。六是纵横联通, 构筑现代基础设施新网络。七是绿色发展,打造蓝天碧水新家园。八是增进福祉,促进人民生活迈上新台阶。九是开放合作,塑造区域竞争新优势。

热点八: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

近期,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工商联、开发银行组织开展了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申报方案专家指导评估工作,确定大连市等13 个城市,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印发了《关于开展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的通知》, 正式启动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

示范城市将重点创建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人才环境和法治环境, 力争在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热点九:《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

2016 12 27 日,《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开展。《方案》明确在海南、宁夏试点基础上,将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等7 个省份纳入试点。

《方案》提出了试点目标和任务。包括:形成一套规划成果、研究一套技术规程、设计一个信息平台、提出一套改革建议等4 项试点目标,以及明晰规划思路,统一规划基础,开展基础评价,绘制规划底图,编制空间规划,搭建信息平台等6 个方面主要任务。确保形成可操作、能监管,可复制、能推广的改革成果。

近期,将抓紧建立部际协调机制, 一是督促指导各试点省份抓紧制定上报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将试点省份纳入协调机制。二是统筹协调需要国家层面予以支持的事项。三是梳理汇总各试点省份提出的需要暂停执行或调整完善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审议。四是组建国家空间规划专家委员会,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咨询论证。五是协调推动《空间规划法》立法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