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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解读五方面热点问题

1111日,国家发改委举行201611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出席发布会并就电力、价格、投资等运行情况、经济体制改革、去产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与回应。

 

热点一:电力、价格、投资等运行情况

 

1-10月份,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社会用电量增加,价格温和上涨,有效投资力度加大,在补短板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一)电力运行情况。1-10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约4.8%,增速较去年同期回升4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1%2.3%11.6%11.7%,增速同比分别回升2.13.34.57.1个百分点。

从用电结构看,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继续大于二产。三产用电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同比增长15.2%,商业、住宿和餐饮业用电同比增长9.9%,金融、房地产、商务及居民服务业用电同比增长12.6%。工业用电中,采矿业用电负增长,同比下降4.8%;制造业用电同比增长1.6%,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速总体偏低,其中钢铁和有色行业用电同比分别下降6.5%1.6%,化工和建材行业用电同比分别增长1.8%2.3%

从发电情况看,初步统计, 1-10月份全国水电、核电、火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3%23%1.9%。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各大水电厂9月份以来加强蓄水,存储的发电能力充足,截至10月底,全国重点水电厂总可调水量1546.8亿立方米、总蓄能值715.7亿千瓦时,环比分别增加8.7%7.7%。同时,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电网企业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跨省跨区送受电调剂力度,预计今冬明春电力供应充足,发电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二)价格运行情况。1-10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2.0%,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10月份上涨2.1%,仍处于温和上涨区间。PPI同比下跌2.5%,跌幅比去年同期收窄2.6个百分点。PPI9月份实现了连续55个月以来的首次“转正”,10月份上涨1.2%,连续两个月同比上涨。

就部分商品价格来看:食品价格略降。10月份,重点监测的61种食品加权平均价格,环比下降0.3%。但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价格上涨4.1%

猪肉价格比上月下降。受生猪集中出栏、进口猪肉数量较大等因素影响,生猪价格比上月下降较为明显。10月份,猪肉价格环比下降2.8%,但同比仍上涨4.8%

钢材价格上涨。10月份,全国钢材价格指数为67.51,比上月上涨1.71点,比去年同期上涨13.21点。截至目前,四种钢铁产品(线材、螺纹钢、中厚板、冷轧薄板)综合价格3209/吨,比年初回升963/吨,涨幅42.9%

有色金属价格略有上涨。10月份,全国有色金属价格指数为71.98,比上月上涨2.78点,比去年同期上涨6.28点。

成品油批发价格上涨幅度较大。10月份,全国成品油批发价格指数为84.81点,比上月上涨6.54点,比去年同期上涨1.6点,其中,汽油、柴油批发价格指数分别上涨2.78点、8.97点。

(三)价格举报受理情况。10月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量依然处于高位,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58350件,比上月上升0.21%,比去年同期增长2.22%。其中:价格举报9952件,占17.1%,同比增长69.7%。价格投诉6562件,占11.3%,同比增长52.5%。价格咨询41795件,占71.6%,同比下降15.5%,价格咨询占比为平台开通以来的最低值。

10月份,供热类价格举报占比创新高。10月份共受理资源价格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3667件,相关数据创年内新高。其中,供热类价格举报、投诉、咨询量占比首次超过50%,数量较去年同期上涨7.8%,其中价格咨询数量同比上涨近12%

(四)固定资产投资情况。10月份,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个,总投资2188亿元。包括交通基础设施项目8个,总投资1877亿元,能源项目2个,总投资277亿元,工业项目1个,总投资20亿元,高技术项目1个,总投资6亿元,其它项目3个,总投资8亿元。可见,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和能源领域。

重大工程包投资完成情况。截至9月底,11大类重大工程包,已累计完成投资70335亿元,比8月底增加4269亿元,已开工48个专项、407个项目。

 

热点二:经济体制改革

 

中央交由国家发改委第一牵头的改革方案、意见制定任务,10月份以来,又新出台了3项,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另外,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将于近期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截至目前,中央交由国家发改委第一牵头的26项改革方案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批复地方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0月份,新批复了内蒙古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江省、吉林省、江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专项试点方案。目前,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覆盖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是盐业体制改革,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将从明年11日开始,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销售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将同步放开。改革实施后,市场上的食盐品种将更加丰富,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将得到更好满足。目前,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制定盐业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并将采取强化市场监管、加强价格监测、完善食盐储备等措施,保障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三是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中央层面,已完成129家第一批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实施方案的批复,第一批试点进入全面落实阶段。地方层面,目前全国共确定了1508家省级协会参加第一批试点。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对湖南、四川等省第一批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进行了专项督察,指导和督促地方做好脱钩试点工作。

四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按照《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国资委等部门推进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选择了7家企业或项目,开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近期,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目前,正在组织审议批复试点方案。

五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共328项,其中禁止类96项,限制类232项。今年初,改革试点开始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4省(市)启动,四地聚焦重点任务,围绕“出经验”,在“试清单”、“试机制”、“强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启动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第一次修订工作。此次修订将结合试点地区的意见建议、法律的“立、改、废”、“放管服”改革的最新进展等新形势、新要求,对《草案》做第一次修订,预计年底前完成。

同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等也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工作。一是加快完成今年中央交办的改革任务,还没出台方案的抓紧推动出台,并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投融资、价格、重点行业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等改革实施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三是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国务院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落实,确保年内圆满完成《意见》部署的改革任务。

 

热点三:去产能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决策部署,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钢铁已提前完成4500万吨全年去产能目标任务,煤炭去产能2.5亿吨的全年目标任务有望提前完成。目前,各地方、国务院国资委正在按照验收办法开展验收工作,有的地区还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结合各地验收工作进展,国家层面的抽查工作已经陆续展开。总的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企业效益明显好转,行业发展状况改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市场供需总体平衡。

但是,由于受煤炭消耗增加、备冬储煤补库、铁路车皮紧张等因素影响,近期出现了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局部地区煤炭供应偏紧的问题。为进一步统筹处理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的关系,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与有关地区一道,加强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煤价的相关工作,就是要在坚定不移去产能、调结构的同时,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的前提下,统筹做好供煤、供电、供热工作,确保煤炭供需平衡,价格稳定运行,促进煤炭和相关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热点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积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积极开展并将重点推进的工作包括:

一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改革工作。研究起草了《关于健全相关领域实名制登记制度的总体方案》、《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4个改革性文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审议通过。

二是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对尚未换照的老码,在数据库先赋新码,建立映射关系,这项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

三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联通37个部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6.4亿条,累计公开发布17个严重失信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日均访问量超过60万人次。

四是建立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机制。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会同50多个部门,开展了9个领域的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和3个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飞机490.8万人次,限制乘坐高等级列车165万人次,限制66954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热点五: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马拉喀什会议是《巴黎协定》达成后召开的首次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重在采取切实行动。会议要把完成历次缔约方大会达成的成果、特别是规定必须在马拉喀什完成的谈判授权作为优先任务,为《巴黎协定》的实施奠定互信基础。马拉喀什会议面临以下几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速落实2020年前承诺和行动。目前距2020年所剩时间不多,各方必须加速行动,切实落实已经做出的2020年前承诺和行动,进一步提高2020年前减缓、适应、资金、技术等各方面行动力度。发达国家要切实提高公约和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下的减排指标,兑现2020年每年1000亿美元的出资目标和开发转让技术的承诺,扩大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的规模,推动技术转让机制切实有效运转。

二是确保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到位。这是马拉喀什会议成功的关键所在。资金方面,发达国家应提出实现到2020年每年1000亿美元出资目标的清晰路线图,重点是明确2016-2020年的阶段性出资目标和各国出资份额。技术方面,要明确《巴黎协定》确立的技术合作框架与公约下现有机制的关系,推动绿色气候基金在出资购买技术专利方面发挥作用。能力建设方面,要形成马拉喀什能力建设一揽子成果,推动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切实有效运转,发挥其对透明度能力建设倡议的指导作用。

三是规划《巴黎协定》后续谈判。105日,《巴黎协定》“55个国家参加”、“占全球排放55%”的两项生效条件已满足,协定于114日正式生效。《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及其他机构下的磋商,应继续坚持并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遵循《巴黎协定》和决定的授权,平衡处理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各方面问题。

中方将继续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和规定,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遵循缔约方主导、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的多边议事规则,全力支持摩洛哥主席国工作,推动马拉喀什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