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把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改革理念融入工作中,提出了“分散受理、网上审核、即来即办、自助发证”的工作新思路,创新举措多管齐下,率先实现了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最长3个工作日登记发证,9类业务即时发证,3类业务3天发证。与此同时,通过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等方式,着力打造营商环境“葫芦岛”模式。
“十增十减”全面提速增效
增加业务窗口,精减业务流程。实现“10变3”。将原来的10个工作流程14个步骤,压缩为现在的3个工作流程3个步骤,对登记业务压缩幅度达到70%。
强化质量检查,压减发证时限。实现“30变3”。自2017年11月24日,将过去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最长3个工作日办结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并发证。
增设自助查询打证一体机,实施即来即办自助缮证。与深圳厂家联合研发了制证智能终端系统,市民在大厅即可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打印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同时,对于新建商品房登记等九项登记业务做到即时办结和发证,打造 “一小时工作圈”,让市民立等可取。
工作机制做“加法”,百姓等候做“减法”。推出“A岗+B岗”工作新机制,实施全天连续办公,实施“5+1+1”一周七天办公工作机制,周六正常上班,周日预约办理,极大地缩短了办事群众的等候时间。
增加数据跑“网路”,减少群众跑“马路”。为解决群众办理廉租房和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在廉租房办公室、公积金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之间往返多次查档的问题,主动为廉租房办公室和公积金中心设置不动产登记查询业务端口,实行数据跑路,群众直接前往查档办理相关业务,免去往返奔波。
新开“同窗办理”试点,减少受理次数。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业务中,试点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的“同窗办理”,实现了纳税与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办结。
网上预约做“加法”,平行受理做“减法”。推行网上预约系统,提前网上预约,现场即到即办。同时,在业务大厅公布了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楼盘确权查询、登记查询、税费计算器等信息和工具。并实行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管理,实现了所有业务“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延伸服务终端,EMS快递不动产权证免费送证上门。专门成立了上门服务中心,为70岁以上的老人、患重大疾病人员、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推出EMS免费快递不动产权证业务,实行同城通递、当日送达、覆盖全市、送证到家,实现了办理不动产权证“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增加多种便民收费新平台。采用微信、支付宝、银联卡、百度钱包、QQ钱包、惠农小钱包等六种收费方式,向用户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扫码支付服务。
推动横向联合,建立国内首家网上司法查询、查控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法院提供及时准确的不动产权属信息,协助进行司法查封、解封等工作,帮助司法机关防控法律风险,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
“1变8”实行“同城通办”
本着“只进一个门,只填一次表”的服务理念,建立“同城通办”不动产登记平台,将1个业务受理点拓展到8个,让市民能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不动产公积金分中心助力“零跑次”。2017年10月26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积金分中心正式运行,运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开通远端数据窗口受理不动产查档、登记业务。以前,百姓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需要在两个单位之间往返6次,现在一切手续都在公积金大厅办理,各项申请材料在两个部门的办事窗口内部即时交接,实现“零跑次”。
四个分中心落实“最多跑一次”。2017年11月6日起,相继在全市四个税务局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百姓“最多跑一次”,即可就近在税务大厅办结纳税和登记取证业务。
联合银行建立不动产登记共享大厅。促进与银行不动产贷款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先后与葫芦岛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葫芦岛农商银行等联合建立不动产登记共享大厅,打造联办工作站,市民在各银行网点即可办结不动产查询、抵押登记和注销业务,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
总结经验再出发
葫芦岛市将持续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这个大课题,凝心聚力、锐意改革,聚焦实干、狠抓落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总结经验再出发,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一是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工程项目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破解审批服务便利化难题攻坚活动。二是梳理政府部门职权,精简下发行政职权和许可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完善权责清单。三是逐行业、逐事项编制行政审批标准,再造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四是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行线上“一网通办”,到2019年年底,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五是围绕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开展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质量优化提升活动。六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压缩前置评估,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七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立目录管理和审批、监管信息“双反馈”机制。
加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二是按计划、分批次清理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三是实行政府部门信用考评制度,对政府诚信缺失,招商引资超权承诺或不兑现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是深入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运用法治方式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二是对标先进,找准定位,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制度举措,建立政商交往行为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商会组织沟通协商制度。三是建立政企沟通平台,发挥人大、政协、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的纽带作用,增进企业互动。四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畅通、规范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实施归口管理、统一受理。
转变“监管理念”,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制度。一是推动涉企执法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二是推行公开、透明的抽查制度。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三是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建立政府性收费常态化公示办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营造重商安商的社会氛围。一是强化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服务企业、破解难题、先行先试过程中造成的失误给予容错免责。二是持续落实支持企业家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积极宣传典型事迹,按程序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三是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本刊采写:王海蕴 律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