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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符合条件发行人将按过会先后顺序核发批文

摘要:证监会关注发行与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承销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证监会按发行人过会时间先后顺序核发批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股发行过程中,证监会关注发行与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承销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要求,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老股转让计划是否符合相应要求。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证监会按发行人过会时间先后顺序核发批文。

  对备受市场关注的奥赛康事件核查结果,邓舸表示,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决定书已下发至中金公司。证券业协会还将对中金公司等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对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

  近日有业内人士反映,已过会企业受到证监会的“窗口指导”,对发行市盈率、超募资金及老股转让等做出更加严厉限制,而越早达到证监会要求的企业,将越早拿到核准批文。对此,邓舸表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实施承销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对外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封卷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下发核准批文,发行人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启动发行。因此,在发行人按要求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并完成封卷后,证监会将按程序核发批文。

  邓舸称,在此过程中,证监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行与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承销办法的有关规定。二是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证监会于2014年3月21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的要求,募集资金需求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资本支出规划相适应,避免过度融资。在发行过程中,证监会还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原则上,实际募集资金不应超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量。三是老股转让计划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主要用于筹集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的要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证监会按发行人过会时间先后顺序核发批文。

  邓舸表示,证监会对奥赛康发行承销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查,中金公司在承销过程中,指使财经公关公司制作宣传文章,引用该项目分销商国金证券的研究报告在媒体发表,并指使财经公关公司宣传奥赛康“估值不高、后市看涨”的言论,诱导投资者高价申购股票。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决定书已下发至中金公司。针对上述情形,证券业协会还将对中金公司等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鼓励各类符合条件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

  证监会13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称,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原承担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有关私募产品的登记备案、风险监测等职责划归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通知》明确,证券业协会和发展监测中心向基金业协会移交下列三项职责:一是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和监测监控工作;二是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和监测监控工作;三是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统计监测工作。2014年7月底前完成上述三项业务备案和监测职责的移交。

  关于发展机构投资者情况,邓舸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建立适应功能监管需要的牌照管理体系,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支持在行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条件后开展公募业务。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士各类主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继续与人保部、住建部等部门进行积极沟通,推动基本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推动基金行业参与养老金市场化管理制度设计,依托基金管理搭建联通资本市场与养老保障体系的桥梁。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账户增加基金投资,鼓励全国社保基金、商业保险、境外长期资金扩大资本市场投资与基金投资,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的整体平衡发展。

  近期,证监会通报了多起基金管理公司人员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投资股票的行为。对此,邓舸表示,证监会将以此为契机,一方面针对案件查处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继续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的内控建设,强化对基金投研人员的日常监管;另一方面,借鉴成熟市场对投研人员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推动新《基金法》放开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限制的制度落地。同时继续完善优化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机制,支持管理层、投研人员等专业人士持股,构建适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稳步发展行业人才队伍,使基金行业成为资本市场优秀专业人才的聚集地。

  针对近年来投资者对基金投资回报率不高的争议问题,邓舸称,根据测算,过往九年,全行业偏股型基金平均年化超额收益(与摩根士丹利国际资本公司编制的中国A股指数相比)达到5.87%。今后,证监会鼓励投研模式多样化,支持团队投资管理模式的应用,加速投研人才培养;推动建立科学的研究方法与决策流程,促进投研绩效提升;鼓励市场建立基金经理长期评价机制,摒弃短期排名,努力提升基金专业投资能力。

关键词:发行人,批文,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