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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进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

摘要: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

  国家发改委5月11日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应按照《管理办法》的目标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等,以“效能优先、协同共享、集约建设”为重点,更加注重电子政务项目对支撑部门履行职能、提高政务效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应用效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引导促进作用,推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向集约整合、协同共享的方向发展,切实提高项目建设应用效能和项目投资效益。

  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范围包括: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重点业务信息系统、政府数据中心,以及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地方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可以参照本意见实施。

  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项目建设的应用效能,对提升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支撑部门履行职能的作用,以及对促进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公众开放等作用。二是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计算、存储、网络等支撑能力、适配能力,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的集约化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项目建设应用的组织管理水平等。

关键词:发改委,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