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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股权众筹办法正吸收各方意见

摘要:证监会发言人表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正在吸收各界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有分析认为,股权众筹行业具有庞大的资金需求和市场供给,未来或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正在吸收各界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证券业协会正在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早在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若干行业细则,使得股权众筹能更有章可循。股权众筹意见稿的发布,一方面表明监管层认可了互联网金融有效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不足,承认了互联网众筹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在屡次被提及涉及诈骗、非法资金池、吸收公共存款等法律边缘问题中,也表明了监管层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决心。互联网众筹面临的挑战业内专家分析认为,我国众筹行业尚处于萌芽期,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其融资规模和发展方式受到来自资金供给方、需求方及监管层等各方的制约,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管不明确一方面导致了筹资方项目的鱼龙混杂,优质项目难寻;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削弱了资金供给方的投资热情,市场风险颇大,限制了众筹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退出机制不完善。众筹项目往往投资回报周期都很长,但由于不存在公开的交易市场,流动性很低,大多数平台都没有设定一个明确的退出机制,投资者一旦投资,就很难抽身退出,往往就会被套牢,这也是限制投资者投资热情的因素之一。

    三是公众认知度低,投资体验不够。由于监管层设定了不得承诺现金回报这一“红线”,投资者信用危机无法得到有效弥补,对众筹项目的资金安全性通常都会存在疑问,而有些项目的融资方也确实存在滥用资金的情况,这些直接导致了作为资金供给方的公众对众筹行业的认知度偏低,抑制了行业发展。

    据金融时报报道,2015年互联网金融将在创新与融合中发展,众筹行业不仅面临挑战,而且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未来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一是具有庞大的资金需求和供给市场。二是相关监管政策呼之欲出。三是个人征信市场化闸门开启。
 

关键词:证监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