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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介绍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情况

摘要:9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参加会议,介绍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2014年9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参加会议,介绍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吹风会实录(节选)。

  胡凯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局副局长):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新闻办的吹风会。近期,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并公布了多起反垄断执法案件,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为此也有一些不同的解读。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先生,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先生,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反垄断执法的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先请许昆林介绍情况。

  许昆林: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记者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反价格垄断方面的工作,我很乐意在今天回答在座记者有关这方面的所有问题。为了把时间留给大家,我就不多说了,谢谢大家!

  胡凯红:

  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先通报你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中国反垄断在最近两年加大了力度,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有舆论在质疑,我们的反垄断存在着选择性执法,保护国内的行业,这样有可能对中国投资环境不利,请问许昆林局长如何看待?正在天津召开的达沃斯论坛上,高通董事长明确表示,目前他们正在接受中国政府的反垄断调查,请问许局长此案进展怎样?

  许昆林:

  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如果能够全面地观察反垄断工作,能够给予客观的评价,也就不难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我们的反垄断执法工作都是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是公正透明的,没有针对任何市场主体,没有针对外资或者境外企业。反垄断执法始终都是从垄断行为出发,从来没有因为实施垄断行为的主体性质不同、国别不同而有所区别,我们的执法都是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并不存在所谓的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中国《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所以不是也不可能是保护国内企业的工具。被调查企业的法律权利是得到充分保障的,所以对反垄断执法的质疑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这里也可以举个例子,大家从公布的案件中可以看到,现在《反垄断法》禁止的四类垄断行为我们都已经开展了相关调查,所有的这些调查都是从国内企业首先开始的。我们调查处理的案例中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境外企业、民营企业。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再补充一个案例,我们对行政机关的反垄断调查,刚刚新鲜出炉的,执法建议函刚刚发出去。这个案件是河北省的交通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有一个规定,就是河北省的客运企业可以享受过路过桥费的半价优惠,但是其他省跨省运输就不能享受。这涉及滥用行政权力实行歧视性价格。举报者是谁呢?也比较有意思,是韩国大使馆。因为有一家中韩合资企业在天津就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所以到我们这儿来举报。我们迅速组织调查,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给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了执法建议函,建议他们责令这三个部门改正错误。所以,我们的反垄断执法是全方位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关于高通的案子,最早是2009年有两家美国企业到我们这儿来举报,当时《反垄断法》刚刚实施没有多久,我们也是一边学习一边执法,所以我们进行了前期研究、调查,一直到去年举报比较集中,又有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还有国内的企业举报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存在收取不公平的高价许可费的问题。经过外围调查掌握信息以后,我们进行了立案调查。高通案目前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高通公司总裁明天上午将第5次到发展改革委与我们交换意见。本案很快会进入处罚程序。

  经济日报社记者:

  上一阶段关于对汽车企业的垄断执法,舆论调查发现一个问题,这些企业特别是配件价格下降的幅度非常有限,售后服务的价格都没有发生变化,不知道反垄断执法以后下一步如何做,是不是能够真的能把进口汽车的价格打压下来?

  许昆林:

  定价权是企业的,企业享有依法自主的定价权,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放开所有能够放开的价格,价格水平不是我们监管的重点,我们执法的重点是监管行为。随着反垄断工作的推进,竞争秩序恢复以后,通过竞争,价格会有下降的趋势。还有一点,大家不要太着急,要通过恢复竞争秩序,充分竞争以后价格才会下降,需要一个传导的过程。

  路透社记者:

  一些商业组织的报告显示中国的反垄断行为是为行业政策服务的。我想知道你对这些问题如何评论?其中一篇报告甚至援引你对官方媒体表示,行业政策应该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你对此怎么看?

  许昆林:

  我也认真拜读了报告,包括欧盟商会、美国商会的声明,还有一些媒体的报道,我特别关注不同的声音。我看了以后,觉得有些情况不是事实,有的是以讹传讹、信手拈来,没有事实根据。像美国商会,我们原来一直有非常好的交流,就在今年初我与一位美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会面时,他提出一个建议,说能不能派我们的人员到美国商会或者美中贸易委员会组织所有的在华企业讲讲反垄断法,回答他们所关注的问题。我就派了相关处长去了,效果非常好。事后,美国商会副总裁还给我发了感谢信。我们之间的沟通是非常畅通的。

  再有,关于他们提出的一些指责,我们也询问了相关企业,这些企业跟我们讲,他们并不知道商会要发表这样的声明。商会的声明所说的情况和意见并不是他们企业提供的,也不代表他们企业的意见。所以我很疑惑,好像这些不能代表企业真正的意见。我们跟所有被调查企业的沟通都时非常畅通的,充分保证这些企业陈诉申辩的权利。我本人明天还要第5次接待高通公司总裁,我曾经跟高通公司聘请的中国律师讲,他们可以敞开谈,议题不限、时间不限,来多少人不限,我们十分欢迎你们请世界上最有名的律师来,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在更加有共同语言的环境下对话。

  中国日报记者:

  商务部对于微软收购诺基亚手机案的决定是否是不合理限制了企业的专利权?对此有质疑,请予以回应。请工商总局介绍一下微软涉嫌垄断案的有关情况。

  许昆林:

  我补充一句。关于律师问题,在很多场合有很多人都问,刚才任局长回答的很充分,我再补充一点。我们与高通公司已经谈了7场,场场他们的律师都在,从头到尾都在。我在想,以后这个问题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了。包括欧盟商会也有说我们不让律师来,类似这些信息都是传闻,都不是真的。

  香港文汇报记者:

  最近针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处罚非常多,针对汽车行业的调查和处罚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以及对相关案件的处理情况如何?

  许昆林:

  其实针对汽车行业的调查和处罚并不多,我澄清一下,我看到网上说我们已经调查了1000多家企业。实际上大家把我们想的太强大了,我们局只有40多人,省里面从事反垄断工作的人也没多少,我们确实没有这个力量进行全行业大面积的调查。但我们对汽车行业的关注,从2011年就开始了,当时就有举报,举报的问题主要是纵向垄断问题,对纵向垄断问题我们十分慎重,所以我们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包括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进行调查研究。直接触发这次下决心立案调查的是湖北2月份一次保险赔偿事故——一起出租车和奥迪A6左侧保险杠剐蹭事故,太平洋保险定损1580块钱,4S店的维修费用高达5050块钱,大大超出保险公司原来定的赔付标准,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需要消费者自己承担。这件事被当地媒体报道,湖北物价局进一步调查发现,奥迪在湖北对整车价格的纵向限制是非常严密的,而且不仅是这个问题,奥迪还把在湖北的10家4S店组织起来,要求他们强力推进统一价格、统一提高收费标准。因此这个案件不仅是纵向价格限制问题,还有横向价格垄断问题。

  为了让汽车行业更加规范,我们2011年以后,组织各种方式的宣传,包括通过协会组织的平台进行宣传,希望汽车企业都能够学习《反垄断法》,对照《反垄断法》进行合规性审查。湖北省物价局向我们汇报了这个事情,让我们感到非常恼火,觉得他们有点变本加厉。这直接触发了我们下决心对这件事情进行处理。另外,日本12家汽车配件企业被罚款12亿多元,这件事情的起因是有相关企业向我们自首,而且这个案子在世界很多国家,包括美国罚了20多亿美元,欧盟也罚了,而且美国已经对30几个高管进行了刑事指控,我们只是跟上了步伐而已。目前调查处罚了湖北奥迪和10家4S店以及上海克莱斯勒和3家4S店,还有一个日系汽车企业和奔驰一家。目前真正立案调查的就这么多,所以不是很多。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许局长,之前中国社科院张昕竹被解聘,当时理由是他收取高额报酬,这方面是否有最新的进展?

  许昆林:

  我亲历了这件事情。高通公司总裁第2次来见我的时候,在快结束的时候,向我们提交了一份报告,说是三位学者参与撰写的,其中一位是张昕竹博士,特意提醒我们说张昕竹是你们中国社科院的研究员,而且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成员。我们查阅发现,这个报告里特别注明了张昕竹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专家之一。我们对照国务院专家咨询组的工作纪律,发现他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这个事情首先是不妥当的,所以我们立即向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尚明局长作了书面报告,同时向专家组组长张穹同志作了书面报告,我们认为张昕竹严重违反了专家组工作纪律,建议予以解聘。我们三家联合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对张昕竹予以解聘。关于这件事,我们后来向社科院进行了通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新华社电视记者:

  我们在采访过程中听到很多专家反映,觉得反垄断执法在三个部门分布相对有些分散,执法过程中有些交叉,有些专家建议集中一个统一的反垄断执法部门,对于这种建议,几位局长有怎样的看法?

  许昆林:

  坦率地讲,我个人认为分久必合,这是个大趋势。当时出台《反垄断法》,如果要协调由一个机构执法的话,可能要推迟好几年。随着执法工作的发展,今后从长远看,确实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相对独立的、比较权威的、力量更大的执法机构,一定不是现在我们3家加起来这么点人,现在3家执法机构加起来还不到100人,商务部反垄断局是专门从事反垄断工作的,我们局和工商总局的执法局,反垄断执法只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真正从事反垄断工作的在我们3家也许只有50人左右。大家可以想见,应对现在这样的工作任务,即使增加到500人我都觉得都不一定够。现在有些人说我们选择性执法,实际上我们没有力量选择,我们现在应对举报的案子,已经应对不过来,所以现在是有一个查一个,不是我们选择调查哪个市场主体,是消费者和举报者选择,举报哪个企业涉嫌实施垄断行为,并且有事实根据的,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我们就调查哪个企业。


关键词:价格,反垄断,发改委